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福清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通知
所有物业服务公司:
《福清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年 12 月 8 日
福清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明确物业服务公司在物业小区工作中的管理职责垃圾分类,落实垃圾分类“四定”工作。管理办法、《福州人寿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福州人寿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的通知》(融方[2020]10号5)、福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容分类)[2020]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容分类)[2020]2号)等文件,结合城市实际情况我市物业服务业,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福州市持续推进物业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福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精神,到2020年底,城市物业社区垃圾分类全面覆盖到2021年底,居民分类准确率达到80%,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二、工作职责
(一)实现“定点”
1.加大垃圾定点宣传力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安排人员开展入户宣传,做好指定垃圾投放的通报工作;在公共布告栏、社区主要出入口等显着位置公示垃圾指定放置地点、放置时间及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业主或居民将生活垃圾固定放置。
2.选择确定垃圾的放置位置。物业服务企业要在街道(镇)和社区(村)的引导下,充分听取分类企业的意见,考虑社区居民的安置习惯,每300户左右设置一个安置点(不足300户按1.地块设置),合理选择住宅垃圾处理房(亭)的建设地点。
3.做好分级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清洁工作。要保证分级设施(如分级房、分级桶、宣传栏、布告栏等)完好、整洁。如有污染、丢失或数量不足,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人员及时清理、维修、补齐。
4.做好从地板上取下水桶的工作。为实现生活垃圾定点投递,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垃圾投递点的取消工作,垃圾桶原设在各楼层走廊。
(二)“确定人”的实现
根据福州市和福清市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物业服务公司、社区(村)、分类公司共同做好分类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拒不归类、拒不改正的行为,取得监控录像取证垃圾分类房,并及时向市城管执法部门报告。
(三)实现“定时器”
根据垃圾分类定时投递要求,小区居民投递垃圾时间为每天6:00-9:000、18:00-21:00,其他时间点关闭,人员疏散,不允许垃圾。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宣传、讲解和引导工作,杜绝居民违规乱扔垃圾。
为保证垃圾收运无缝衔接,物业服务企业应与经环卫部门批准的收运企业签订社区垃圾运输协议。收运企业须配合小区派送时间垃圾分类及时分类收运、清理,垃圾桶在小区派送点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分钟。
(四)“确定性监控”的实现
根据福州和福清的工作要求垃圾分类,物业服务公司应协助将各配送点的高清监控探头接入小区现有的治安监控平台。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垃圾处理点和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配合社区(村)做好信息采集和视频审核,监测数据至少保存一个月。
(五)做好劝阻、取证、举报工作
为避免出现小区乱扔垃圾现象,物业服务公司应安排清洁工、保安人员做好小区内的巡查工作,垃圾应在小区内捡拾、开封检查。时间。发现居民投掷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投放到指定地点的,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取证,并向市城管执法部门报告,城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六)做好账本建设
物业服务公司应按照城管部门的要求,统计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及相关信息(如各分类垃圾量、保洁人员或分类管理员备案、工作信息等) 、监测数据、公示台账、公开信息等),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报告垃圾分类工作信息和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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